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
現將《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41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並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醫保分局負責組織轄區相關(guan) 醫療機構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梳理相關(guan) 醫療機構前2個(ge) 采購年的協議采購量完成情況,督促相關(guan) 醫療機構完成按要求采購周期內(nei) 總采購量,原則上采購周期內(nei) 總采購量應為(wei) 首年協議采購量的3倍。
二、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嚴(yan) 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第三采購年到期前完成本單位的采購周期內(nei) 總采購量。
三、按汕醫保〔2022〕101號文要求,我局已於(yu) 2025年1月將2025年度國家(省)集采預付醫保基金撥付到位,醫療機構應按要求與(yu) 企業(ye) 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後次月底。
四、執行期間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屬地醫保部門反饋。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