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中心,市直有關(guan) 醫療機構:
我市參加的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將於(yu) 2025年4月19日結束,為(wei) 確保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二與(yu) 第三采購年的平穩銜接,現將《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三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41號)轉發給你們(men) ,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請各縣(市、區)醫保局參照《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97號)要求,組織轄區內(nei) 已參與(yu) 采購需求量填報的醫療機構,包括公立醫療機構、民營診所等,開展第三采購年的采購協議簽訂工作。
二、第三采購年執行時間自2025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三、各縣(市、區)醫保局及市醫保中心要根據文件要求,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並做好後續履約情況的監管,確保采購期內(nei) 完成協議采購量。
四、各有關(guan) 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協議簽訂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專(zhuan) 人負責,按照《廣東(dong) 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做好口腔種植體(ti) 係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13號)要求,落實協議采購量、貨款結算等相關(guan) 工作。
韶關(guan) 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