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產(chan) 企業(ye) 、配送企業(ye) 、醫療機構:
根據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nei) 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瓊醫保〔2024〕96號),現對我省執行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nei) 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項目三方協議簽訂工作要求如下:
一、中選品種及三方簽約協議采購量
按照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醫療保障局關(guan) 於(yu) 開展血液透析、冠脈血管內(nei) 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省際聯盟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公布的中選結果(見附件1、2、3)、協議采購量(見附件4、5)執行。產(chan) 品信息於(yu) 2024年7月29日導入交易平台,企業(ye) 無需申報。
二、協議簽訂
協議三方於(yu) 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協議簽訂(協議模板詳見附件6、7),將已簽訂的協議掃描件上傳(chuan) 至醫保子係統並三方確認(因係統功能尚未完善,上傳(chuan) 工作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協議簽訂時間作為(wei) 執行集采政策情況的考核依據之一。
三、確定配送關(guan) 係
在交易係統確定的配送關(guan) 係與(yu) 三方協議配送關(guan) 係不一致的,以三方協議為(wei) 準。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