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省醫療保障經辦服務中心,省藥品采購中心,省級公立醫療機構,各相關(guan) 企業(ye) :
為(wei) 持續推進18新利手机治理,降低18新利手机采購價(jia) 格,確保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順利落地實施,根據采購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現就執行省際聯盟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和京津冀“3+N”聯盟16種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guan) 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一)產(chan) 品範圍
1.江西省牽頭省際聯盟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供應清單(詳見附件1)。
2.京津冀“3+N”聯盟28種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我省參加集采的16種品種中選結果供應清單(詳見附件2)。
(二)醫療機構範圍
我省參與(yu) 報量和使用的醫療機構。鼓勵未報量的醫保定點社會(hui) 辦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
二、執行時間
2024年8月15日起執行。
三、采購周期及協議采購量
(一)采購周期
江西省牽頭省際聯盟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和京津冀“3+N”聯盟16種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采購周期為(wei) 2年。到期後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
首年采購結束後,綜合考慮采購使用、市場供應、臨(lin) 床需求等情況開展協議續簽工作,第二年協議采購量原則上不少於(yu) 該中選產(chan) 品上年度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ye) 仍需按中選價(jia) 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到期後未開展接續采購的繼續按本通知執行。
(二)協議采購量
1.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中選產(chan) 品首年協議采購量為(wei) 各醫療機構在“江西省醫療保障信息平台藥品和18新利手机招標和采購交易子係統”選擇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1)。
2.京津冀“3+N”聯盟16種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首年協議量為(wei) 各醫療機構在“河北省18新利手机聯盟集采報量係統”選擇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
四、采購要求及配套措施
(一)做好執行前準備工作
省藥品采購中心做好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信息維護和購銷協議設置工作,按中選價(jia) 格掛網,督促企業(ye) 及時完成配送關(guan) 係建立,保持網上采購渠道暢通,確保中選產(chan) 品及時配送到位,保障使用。醫療機構應提前做好庫存清理、中選產(chan) 品采購配備等工作。
(二)簽訂購銷協議
參加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須與(yu) 中選企業(ye) 和其委托的配送企業(ye) 在采購平台簽訂購銷協議,簽訂三方協議由醫療機構發起,各市州醫保部門要督促本地區醫療機構及時簽訂中選產(chan) 品購銷協議,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nei) 按中選價(jia) 格采購中選產(chan) 品,並完成協議采購量。
(三)優(you) 先采購使用中選產(chan) 品
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自執行之日起在“青海醫保服務平台招采子係統”以中選價(jia) 格進行采購(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中選產(chan) 品在“青海省體(ti) 外診斷檢驗試劑集中采購係統”采購),各相關(guan) 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chan) 品的采購、進院和使用環節,優(you) 先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不得在進院、庫存等環節向中選企業(ye) 收取附加費用。協議采購量完成後,應從(cong) 臨(lin) 床合理使用出發,優(you) 先采購其他質優(you) 價(jia) 宜的中選產(chan) 品,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各級縣域醫聯體(ti) (醫共體(ti) )結合本地實際,開展醫聯體(ti) (醫共體(ti) )聯合采購,發揮批量采購優(you) 勢,保障供應。
(四)確保中選產(chan) 品供應
中選企業(ye) 作為(wei) 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保質、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chan) ,及時與(yu) 配送企業(ye) 、醫療機構建立配送關(guan) 係,並向配送企業(ye) 發送18新利手机,滿足醫療機構臨(lin) 床需求。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ye) 要根據協議采購量科學製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chu) 備,確保中選產(chan) 品正常供應和使用。醫療機構要嚴(yan) 格執行網采政策,規範采購流程,及時確認入庫。
(五)實行貨款直接結算政策
京津冀“3+N”聯盟16種18新利手机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chan) 品實施醫保基金與(yu) 企業(ye) 直接結算貨款,省級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公立醫療機構采購中選產(chan) 品數量和配送企業(ye) 在招采管理子係統發起的網上采購結算數據確定結算金額,及時與(yu) 企業(ye) 結清貨款。在采購周期內(nei) ,超過協議采購量的部分,生產(chan) 企業(ye) 繼續按照中選價(jia) 格供應,醫保基金繼續按時結算貨款。腎功、心肌酶生化類檢測試劑中選產(chan) 品貨款由醫療機構和企業(ye) 進行結算。
(六)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
在我省醫保目錄範圍內(nei) 的帶量采購中選18新利手机,以中選價(jia) 格作為(wei) 醫保支付標準,醫保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七)加強監測和監管
各市州醫療保障部門對本地區公立醫療機構中選產(chan) 品采購和使用情況每月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完成進度、序時采購進度,對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等情況開展監測和督導。
采購周期內(nei) 如遇國家及相關(guan) 政策調整,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五、工作要求
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協調配合,落實好相關(guan) 配套措施,嚴(yan) 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時間節點,做好18新利手机集中采購中選結果落地實施工作,加強履約監管,推進集采結果落地實施。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